抚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
- 索 引 号: FZ0008/2019-00822
发文机关: 抚州市财政局
文 号: - 成文日期: 2019-02-02
抚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财政局、抚州高新区财政局、东临新区财金局
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 (赣财办会﹝2019﹞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
按照文件要求,请各县区将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。
附件: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(赣财办会﹝2019﹞1号)
2019 年1月31日